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公司 年産十五萬台叉車變速箱技改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公示
發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公司年産十五萬台叉車變速箱技改項目于2018年10月18日經紹興市環境保護局越城區(高新區)分局紹市環越備〔2018〕1号文備案。我公司委托浙江華标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竣工驗收監測。于2018年 11月2日,11月3日進行了監測,公示情況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公司年産十五萬台叉車變速箱技改項目屬于技改項目,該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各類叉車變速箱、工程機械變速箱、工業傳動機械和液力變矩器等産品、零部件的集研發、生産與銷售爲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國内傳動機械變速箱制造的行業重點企業,現針對市場需要,企業對現有的紹環批[2004]10号中的年産變矩器1.5萬套産能進行淘汰、對已批的紹環批[2015]13号年産電動叉車專用減速裝置10000台項目不再實施,淘汰廢舊設備,購置數控磨床、物流線、龍門銑床、磁粉探傷機等設備,形成年産15萬台叉車變速箱技改項目。
  項目新增工作人員45人,單班制工作,每班8小時,年工作300天。
  1、開工日期:2018年3月
  2、竣工時間: 2018年10月
  3、環評審批單位:紹興市環境保護局越城區(高新區)分局
  4、環評報告表編制單位:紹興市城投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5、驗收單位:浙江華标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6、項目總投資:5000萬
  7、環保投資:77.5萬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爲職工日常生活污水、表面清洗廢水、噴漆清洗廢水、除漆霧廢水、洗滌塔噴淋廢水。表面清洗廢水、噴漆清洗廢水、除漆霧廢水、洗滌塔噴淋廢水經企業污水站處理後基本回用于生産清洗,少量生産廢水、糞便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後與其他生活污水一起彙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标準》(GB8978-1996)三級标準後達标排入市政截污管網,最終送紹興污水處理廠處理。
  廢氣:1、油漆廢氣:項目噴漆工序産生的廢氣,先經水簾式漆霧淨化器處理,再通過高效除霧器+低溫等離子淨化處理,由引風機引至15米排氣筒高空達标排放。烘幹廢氣收集後通過冷卻裝置冷卻後與噴漆廢氣一同接入高效除霧器+低溫等離子淨化器處理,由引風機引至15米排氣筒高空達标排放;2、油煙廢氣:項目食堂産生的油煙廢氣經油煙淨化裝置處理達标後通過15m高排氣筒達标排放;3、液化石油氣燃燒産生的燃燒廢氣因其産生量較少,本驗收不做定量分析。
  噪聲:項目噪聲主要爲卧式加工中心、立車、數控車床等設備運行時産生的噪聲。企業已合理安排廠房布局,将生産設備布置在廠房中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底座安裝減震墊,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态,保證場界噪聲穩定達标排放。 
  固體廢物:項目産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爲金屬邊角料、廢包裝材料、污水處理站污泥、殘次品、廢機油、廢乳化液、漆渣、廢包裝桶及職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廢機油、廢乳化液、漆渣、廢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危廢代碼分别爲HW08:900-249-08、HW09:900-006-09、HW12:900-252-12、HW49:900-041-49。企業在廠區設有危廢暫存間,将各類危廢分類貯存。企業将木材邊角料收集後委托紹興市優源生物質燃料有限公司回收,其他廢包裝材料和木工粉塵收集後由物資公司回收利用,廢油漆桶、打磨粉塵、油漆渣、廢水處理污泥等危廢收集後委托紹興華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處置,海綿邊角料收集後由天台羽高海綿制品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後由陶堰鎮政府統一收集處理清運處理。
  三、驗收監測結果: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公司年産十五萬台叉車變速箱技改項目按環保主管部門的要求,在建設項目中采取了相應的環保措施,基本執行了“三同時”規定。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水監測結果
  廢水總排放口各項監測指标如下:兩個監測周期的廢水總排放口pH值爲7.33~7.49和7.36~7.44,化學需氧量測定的平均濃度爲147mg/L和151mg/L,氨氮測定的平均濃度爲24.3mg/L和24.5mg/L,懸浮物測定的平均濃度爲83mg/L和86mg/L,總磷測定的平均濃度爲爲1.71mg/L和1.8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測定的平均濃度爲52.6mg/L和53.4mg/L,石油類測定的平均濃度爲5.12mg/L和4.80mg/L。廢水各項污染物排放的平均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标準》(GB8978-1996)三級标準和浙江省地方标準 DB33/887-2013《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中“其它企業”的排放規定。
  監測期間全廠廢水日排放量爲10.7噸,即(3209.5t/a);CODcr量0.478t/a、NH3-N量0.0783t/a均在紹興金道齒輪箱有限公司原有排污量内。
  2、廢氣監測結果
  項目油漆車間廢氣處理裝置出口兩個監測周期的二甲苯平均排放濃度爲0.0561mg/m3和0.0555mg/m3,排放速率爲1.25×10-3kg/h和1.23×10-3kg/h;乙酸丁酯平均排放濃度爲0.05mg/m3和0.06mg/m3,排放速率爲1.19×10-3kg/h和1.26×10-3kg/h;環己酮平均排放濃度爲0.08mg/m3和0.08mg/m3,排放速率爲1.79×10-3kg/h和1.26×10-3kg/h;非甲烷總烴平均排放濃度爲3.02mg/m3和3.00mg/m3,排放速率爲6.75×10-2kg/h和 6.64×10-2kg/h。
項目油煙淨化裝置出口兩個監測周期的油煙平均排放濃度爲1.68mg/m3和1.57mg/m3。
  項目所在地廠界四周二甲苯最大濃度<1.5×10-4mg/m3,乙酸丁酯最大濃度<0.01mg/m3,環己酮最大濃度<0.007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爲1.68mg/m3。
  項目非甲烷總烴、二甲苯的排放濃度和速率均符合符合GB 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中的“新污染源、二級标準”的要求。廢氣出口乙酸乙酯、環己酮的排放濃度和速率符合環評中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煙出口油煙排放濃度符合GB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标準》中的要求。項目食堂油煙廢氣排放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标準》(GB18483-2001)中型規模标準。廠界四周無組織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的最高點濃度值均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标準,乙酸乙酯、環己酮的濃度符合環評中的限值要求。
  3、噪聲:
  企業廠界南、西、北三側兩個監測周期的晝間噪聲監測值範圍爲56.5dB(A)~58.5dB(A)和55.7dB(A)~58.3dB(A),夜間噪聲監測值範圍45.3dB(A)~48.2dB(A)和44.8dB(A)~47.9dB(A);廠界東側兩個監測周期的晝間噪聲監測值爲57.4dB(A)和58.0dB(A),夜間噪聲監測值46.8dB(A)和46.5dB(A)。該企業廠界南、西、北三側監測點晝、夜間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标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區标準要求即晝間≤65dB,夜間≤55dB,廠界東側達到4類區标準要求即晝間≤70dB,夜間≤55dB。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爲2018年12月 24 日~2019年1月 22 日,共2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投訴電話:0575-88009518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浙公網安備 33060302000775号